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教科書癲價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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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商與教育局決裂!書商投訴教育局出爾反爾,教育局指責書商當教育局是提款機;學校慘成磨心;家長怨書商無良,教育局辦事不力。究竟,書價貴,問題出在哪裡?

早前《港孩》作者黃明樂小姐寫了兩篇博文,深入淺出地剖析了書價高高不下的大部分原因。
特別在此share,好讓家長了解一下,實情是教育局都錯唔晒,書商亦唔算太無良,咁怪邊個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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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天價之謎
光明女樂》黃明樂

教科書商與教育局談判決裂,家長咒罵書商無良,市民埋怨教育局辦事不力,教科書商一肚苦水。究竟,書價貴,問題出在哪裡,卻好像有理說不清。

價錢,由供求決定。市場習慣由求者角度看,選書的是學校,而不是家長,在被迫的情況下,唯有捱貴書──是我們的既定認知。

看真了,才明白真正的關鍵,在供應的一方。

經濟學告訴我們,供應與成本掛勾。一套全新的教科書,由無到有去研發,成本約一千萬(註一)。假設回本期是三年,即每年要賺三百多萬。若每書定價$150,則要有二萬多學生選用。算每校平均一屆一百五十名學生,就即是要有百多間學校選購。全港只有四百間中學,換言之,教科書商要生存,同一科目就只可以有兩、三個競爭對手。

更甚者,有些教科書,同一時間,更不止投資一套書。例如數年前新開設的小學常識科,合共六小科。老師一般不會從A出版社選A科,B出版社選B科,於是,勝出的書商,當然是大贏家;敗陣的,六小科全軍盡墨。即是說、沒有蝕足六套書的資金,根本進不了場。

新學制下,新科目愈來愈多,一般認為,商機更多。事實,恰恰相反。科目多了,學生人數攤薄了,書價,只會更貴。而這裡說的,還只是回本,書要賺錢,是企穩市場後好幾年的事。

換言之,書價高企,其實很大程度上,受着行業獨有的市場結構影響。想減價,要麼增加用家數目,要麼減少競爭對手。報載香港的教科書,比星加坡和國內的都要貴,那當然,前者靠投標,競爭受局限;後者人多,薄利多銷。

我不認為買貴書是合理,但爭取減價,是否該先找出問題根源?政府的施壓、游說、甚至把書商加幅公告天下,有用麼?

註一by網友路人甲:一套教科書,研發期大約三年,期間要就教育局的課程指引規劃架構(即各級要教那些內容)、找作者撰稿、編校、美術設計、排版、處理版權等問題,完成後要將課本送往教育局做審批(行內稱為「送審」),送審後出版社需按教育局的指引作出修訂(所謂的「修訂」並非只改個別字詞,有時可能要重新調配學習重點,工作量絕對不少),當中亦有可能被教育局列為「fail」要重新再做(起碼要做一年半載),方能再送審。送審獲通過,雖然表示可以在市場上出售,但這並不代表工作結束,而是意味著有更多的工作接踵而來,那就是製作一系列的配套,包括教師用書、試題庫、ebook、光碟(雖然有學校將之視作驅雀的工具,但沒有的話,有些老師又會認為教材不夠全面)、網站……以上的種種配套(請注意,上述未計分級的問題,以初中三年來說,教師用書就起碼至少要36)。製作配套除了不用送審外,其實也需要找作者、編校、美術設計排版、處理版權,甚至需要錄音、找技術人員開發軟件程式、做testing等等。由此可見,要製作一套教科書,背後其實是需要不少人力,假設上述的項目需要15個人來做(這是很保守的估計)﹐而每個人的月薪為15k,為期三年,總支出已經達到 $800(15x $150000 x36月,這還未計租、未計水電。一千萬成本,絕對有數得計。

上面談及教科書的市場結構:入場難(每套教科書的開發成本平均一千萬元)、用家少(學童日少,科目增加又攤分了人數),書價便宜不到哪裡。

現在要提及的,是成本結構:成本分固定成本(fixed cost)和可變成本(variable cost),兩者比例,近乎九比一。編採、創作、發行、燈油火蠟佔九成,最後的印刷,只佔約一成。換言之,即使換了更便宜的紙張,更簡約的排版,可下調的價格空間,仍然非常有限。

教育局,對此其實心中有數,所以才建議分柝教材出售,期望由學校攤分成本。但假設學校負擔一成開支,每套教材已是天價。而作為學校,每科的教材買多少套?當然是一套!因為複製實在容易。賣數少,價還是減不了。新書還好,先小人後君子把分帳定好就是。舊書再把教材拆出來,學校早已擁有過往的贈品,誰會再買?

投標,可以了吧?局限了供應商,賣數有保證,平均成本就低一點。 不過,標書在手,錢賺定了,書商還有沒有動力精益求精,是後話。限制供應,間接也窒礙了百花齊放。

單從成本而言,最便宜的方法,是只有一個供應商,或由教育局接手做。然而,相信這會是更大的惡夢。

書商自行減省成本行又如何?成本的最大部分,是編採薪金。不能大幅減薪,只好裁員。市場自行分工,汰弱留強,剩下少數書商在競爭。

這,就是當前的局面。市場小,要百花齊放,又要成本低廉,世上沒這便宜事。當然,不一定要買教科書的。學校自製教材,最划算。但前設是,老師也不可有這麼多工作。又或者,讓書耐賣一點,薄利多銷。那麼,教育制度就不能常常改。政策,要一個整體來看,不要左手不知右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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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開工喇》有乜方法解決教科書癲價困局?容許我們整理一下,明天再PO建議。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轉載] 職場幼稚園化

延續之前的「時下大學生見工奇遇記」,跟大家share張慧敏的「職場幼稚園化」。幽默之餘其實有點悲哀。

職場慧眼
張慧敏

職場幼稚園化(上)
問:計劃書的資料你準備好未?那是上星期交給你的工作!
答:你沒有講清楚幾時要,既然不急所以慢慢得閒先做。你趕住要為甚麼不一早講?

問:你上班才一個禮拜,為何那麼快唔做?
答:快?一日我都嫌多,我實在受夠了!你們這些人把我當做廉價勞工,工作排山倒海一份未完又交來第二份,「新來新豬肉」分明蝦我用盡我!我是人,不像你們個個好似機械人只懂做個不停,根本沒有人理會我的感覺有多孤獨!早走早着,遲走瞓唔着!

問:上一次我親自改來給你參考的那份建議書,你究竟有沒有仔細讀過?為甚麼今次寫得比上次還要差?求其是但交本電話簿來算是甚麼意思?
答:當然有讀過!你終於發現我上次寫得不差,你可知我花了多少時間心血去寫?不過最後落得被你改個體無完膚的結局。無論我如何用心寫都不會夠你寫得好的啦,反正你那麼喜歡又一定會改,更加不會知道你的心意。把你想要的圈出來改好,我幫你整理然後列印不就節省時間?其實,為甚麼要我寫,你自己搞掂不就更快捷方便?

問:上班時間不能上交友網站是公司規矩,為甚麼你一而再犯規屢勸不改?
答:我又不是用公司電腦,我用自己電話之嘛!上班時間是不是連電話都不能打先?分分鐘我講電話的時間長過上網站啦,有甚麼分別?這種規矩簡直多餘!我是來返工,不是來坐牢,更加不是賣身,那麼不滿要不你炒我囉!有甚麼大不了?

以上對答皆有出處,當事人都不是初出茅廬的大學生,何解 EQ、學習及處事態度如此幼稚?明天再講。

職場幼稚園化(下)
新一代極度自我,學習及做事欠積極缺進取的態度,成因究竟是甚麼?

就以星期日《蘋果》「樣樣頂呱呱 弊在中文差 法律女精英在港求職碰壁」的主人翁、去年城市大學法律系一級榮譽畢業生為例。既是土生土長,如果真心要學中文,何難之有?她精通的英語法語,可是本地家長不惜一切想子女學得識的語文,居然反過來怪政府教育政策不公,沒有被編入主流學校,所以冇得讀中文。以致寒窗十年,淪為香港教育制度下的另類「犧牲品」!只因「唔識中文」,所以實習機會面試機會都少得可憐。又原以為英文流利想畢業後加入律政司,直到現在才知一定要識中文!

她和那個中大綜援碩士生,有時間四處Hea,但做不到考警察七次引體上升的體能要求有甚麼兩樣?明明是自己裝備及準備不足,卻把責任推給社會及其他人,即使找到工作,恐怕是上集個案的重演!

《蘋果》曾報道過一個9歲才從內地來港、連ABC都未識的女孩的事件。家中開飯都成問題那有餘錢去補習?她沒有投訴社會及教育制度,只天天背字典,日日靠食光酥餅頂肚,放學兼做洗頭妹幫補家計。結果會考28分英文考獲5星級成績,得到每年5萬元的獎學金入讀中大英文系,決志畢業後做英文老師教書以回饋社會。

但見星期日那篇報道的讀者留言,紛紛指摘政府及教育政策不公,扼殺了當事人學習中文的機會。我受教了!學習最需要的,原來不是發自內心的原動力求知慾,而是靠人製造及提供機會。香港教育制度的確非常差沒錯,但和主人翁的處境及遭遇完全無關,豈能混為一談?

從以上兩位主角的身上,可能看出一點端倪?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惡搞的網絡23條



在香港,「二次創作」很多時被定性為「惡搞」,以改歌改圖諷刺時弊或「整蠱」政治或公眾人物。但其實二次創作或惡搞存在已久。

記得以前八、九十年代《歡樂今宵》中盧海鵬和廖偉雄扮演的羅人、盧氣廷、蔡燶華和撻成一塊嗎?當年遭惡搞出來的「幾許瘋語」、「陪著你嘔」、「蝕到空虛」、「掃墓」和「壽頭記」街知巷聞,也不見得作曲人及歌手有投訴遭侵權或冒犯。還有很多首紅極一時的串燒歌嗎?(例如林子祥的十分十二吋?)當年大家都因這些二次創作笑得開顏,香港演藝及娛樂產業發展也如日方中。時至今日,我們亦有《福祿壽》、《頭條新聞》和一眾棟篤笑表演者(例如詹SirJan Lamb、子華、達Ming等等),題材亦越見廣濶。


二次創作亦常見於廣告和電影,大家有看過《Scary Movie》系列嗎?正是擺明車馬惡搞一眾荷里活電影和明星,第一集上映時大賣兼得到創意十足的評價。在香港,無數的二次創作/惡搞情節出現在很多電影裡,大家隨手也一定記得《少林足球》中改篇自「California Dreamin」的「少林功夫好耶」吧。吖,還有最近瘋傳的《別問我是誰》余文樂惡搞版MV,被惡搞的王馨平不但沒有怪責余文樂和導演的彭浩翔,更參與MV動作指導及在電影中客串一幕。

可見二次創作的題材並不限於時弊或政治,惡搞也不一定尖銳,反之往往能夠緊貼社會脈搏,突出當地地道文化;旨在以幽人一默,引發/spin-off更多創意諗頭;而且雖說二次,但其實原創性甚高。

可能大家沒有時間詳細審視閙得滿城爭議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所以低估了新條例對市民大眾(尤其網民)的負面影响有多深遠。詳細解說新條例利弊的坊間已有很多,小弟在此也不多談,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但如要簡單summarise,大家要知道的就是新條例對侵犯版權及向公眾傳播的定義比以前來得含糊,最攞膽是新條例容許政府繞過版權持有人對懷疑侵權個案直接提出刑事檢控!即是說萬一有位小器高官(例如曾X權?)被惡搞而又被狂share,政府大可以此條例替小器高官「出返啖氣」,封屋拉人。

喜歡show咭片的那位局長不是「應承」過透過社交網站分享超連結是不犯法嗎?敢問他指的是facebook嗎?那麼包括微博、TwitterLinked-in、大大小小的論壇嗎?Through email share又有沒有犯法呢?Blog Post中有link又算犯法嗎?手機上有相機和很多apps也有share功能,例如用手機影低一份二次創作品再through Instagram發佈要坐監嗎?若然我又以hardcopy及郵寄方式跟幾位朋友分享創作品,哪算犯法麼?科技與網絡發展日新月異,敢問法例怎可以禁止人「分享」,令普通人於不知不覺間誤墮法網,無辜被鎖!

還有一點大家要記住,蘇局長做多兩個月都Bye Bye,新上場的會「認數」嗎?再者,若然新條例真的如此通過,負責執法和檢控的其實不是商務局而是警方、律政司和法官,他們有可能對寫得不清不楚的條例有另一套理解。況且我們香港負責執法的是一隻鐵腕禿鷹呢!(順便在此提醒一些現任政府官員,你們的facebook和網誌不時share有趣短片和他人作品,將來會「瀨野」的啊!)

但很奇怪,社會上亦有相當部分的人(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新條例沒有問題,說什麼現有條例其實都可以向二次創作品及share link行為提出檢控,引用當年「古惑天王」及最近一單以程式在討論區分享新聞連結以謀取廣告費的判例,指網民是庸人自擾,擔心是多麼的多餘。

小弟承認不認識法律,但好歹中文理解程度尚算不錯,以一般人從字面對新舊條例的理解,古惑天王跟分享新聞連結固然是侵犯版權,兩者皆是「原原本本」把作品分享開去,後者更從中牟利,無論是新舊版權條例下都明顯犯了法。但這兩個個案跟二次創作和純粹友儕間分享/推介絕對是兩回事!

他們更「恐嚇」網民在舊條例下二次創作其實亦屬違法並有被檢控的可能。但為何這麼多年都了無一案?原因一是舊條例需要版權持有人提出舉報才能立案,君不見會有這麼小器或不明白事理的版權人,而且二次創作亦甚少對原作品造成明顯的利益損害,相反更可能對原作品貢獻更廣大的宣傳效益。時移亦世逆,社交媒體風靡全球,新世代的版權人恨不得網民快快share,將其作品發揚光大。大家都不難發現越來越多網站(包括新聞網站容許瀏覽者方便地一按sharefacebooktwitteremail等等。甚至乎很多音樂和電影trailer都會選擇在網上首先發布。這對版權法理解上的落差反映仍有很多人(尤其支持草案的一班)對新一代創作人及網絡文化亳不理解。

政府又辯稱新條例並非針對二次創作及惡搞,但如果立心沒有不良,哪何不乾脆將之納入豁免範圍?香港政府一邊口口聲聲說要發展創意文化產業,培育本土創意文化人才,打造西九文化區云云,另一邊卻借修訂版權條例壓制二次創作(甚至分享該等創作品,扼殺香港人的創意空間及進一步收窄言論自由,實在令人質疑政府對發展創意文化產業的誠意和背後的政治目的。

本地從事創意產業的人才已經淍零,教育制度也不鼓勵培養創意思維,將來我們要淪為零創意的機械人嗎?

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創意」是怎樣鍊成的?SERIOUS PLAY



談有關新書的談了很多,所以良久沒有寫有關親子或教育的。好了好了,今天就寫一篇,延續之前「創意是怎樣鍊成的?」系列。

小弟閒時有看TED talk的(噢,是在《盛女》中那兩位所謂才俊介紹之前也有看啊,但我不覺得會看TED talk的特別有內涵囉。於我,我認為會看TED  / TIME / Economist,也愛忽週、東地、乜都睇的更適合做朋友,甚至進一步發展。哈哈!)這次要介紹的是Tim Brown”Serious Play”

從事設計的TimCEO of IDEO)分享了令designers滿腦創意的幾個法則及方法,即場他跟現場觀眾做了幾個有趣的experiments,值得我們在workplace或屋企試一試。我認為當中的得著特別對成年人或家長們有用,因為一般人的「創意」會隨著年紀而變得越來越少,原因是我們被既定的認知阻礙了我們想創新的念頭。正如大人喜歡問Why?」,小朋友喜歡問Why Not?」。

所以,要培養孩子創意思維,第一步家長自己需要「un-learn」一些既有的認知,多學習問Why Not?」,然後跟孩子認真玩,甚至不怕尷尬。例如找一些廢紙、廢紙箱、或甚麼物料也可以,跟孩子一起設計親子服飾,最重要是然後一起著出街!但今時今日,有幾多父母願意貫徹到最後著出街那一步?甚至,在活動教學的學校環境,也不見得有老師會願意跟學生這樣上視藝課。這就是Tim所說的Serious Play,「認真」玩!

Tim還提倡幾個培養創意的法則:第一是Exploration探索。這個很容易明白,有創意的必然喜歡探索,喜歡觀察、問WhatHowWhyWhy Not

第二是Quantity數量。這個在brainstorm時特別要注意,我們現在有很多management哲學教我們要重質多過重量,但其實在萌生創新念頭那個stage,數量是重要的,idea要多,哪管它其實work或唔work,都應該記下來、說出來;沒有前設、沒有既定立場、不要「自我審查」,是但一瓣都代表你被既定認知打敗了。

第三是BuildingThinking with Hands。除了用腦思考,不妨把idea具體形象化地做出來。可以畫出來或者做個簡單模型出來,然後問這是你/我所想嗎,再從中作出修改或build on

第四是Role Play角色扮演。對於一些較難形象化的idea,可以嘗試以Role Play形式把過程演繹出來,這樣就能夠了解當中問題或需要所在。日本和北歐地方很多生活小節好幫手就是這樣靠著觀察Role Play和觀察發明出來。

放諸培養孩子創意,也可以apply以上法則。第一關於探索,「創意是怎樣鍊成的?」系列首幾篇已談過,父母和學校要為孩子營造有利探索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容許孩子「發夢」,歡迎孩子就事物發問,一起找尋答案。

第二關於數量。生活鍛鍊方面,父母要鼓勵孩子自己想多些點子解決問題,不要管孩子想出的方法你認為work orwork,懂得放手讓他們嘗試,或者真係work呢?到真係唔work,先一起引導/探索會work的方法。在培養創意方面,就是要讓孩子盡情創作,盡情玩,當中一定有些idea值得欣賞,有些玩意很有樂趣。

第三和第四關於將創意形象化的,對孩子很重要,因為他們較容易掌握和理解一些能夠形象化的概念,在孩子的創作過程中,可以幫助/引導他們將心中所想的表達出來,講得、畫得、砌得、利用聯想法也可以。遊戲方面,可以多跟孩子玩一些例如砌Lego或角色扮演的遊戲,但家長切忌hea玩,要不怕幼稚,不怕尷尬,「認真」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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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是怎樣鍊成的?」系列
「創意」是怎樣鍊成的?()

用心觀察、認真發夢

讀好書、說故事

盡情塗鴉、認真讚賞

讓聯想越飛越遠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時下大學生見工奇遇記

Photo Source : 蘋果日報

早前友人forward過來一條於香港討論區的帖文,內容有關一位僱主interview應徵大學生時遇到的事,事後有感而發起題「我明白點解一個大學生畢左業大半年都搵唔到工 . . .」在討論區PO了這文,引得50多頁回應。(LINK here)

看過這帖文,發覺這位僱主的「故事」其實很普通,都是有關in著亳無準備、對答騎呢的應徵者。老實說,小弟和朋友們遇過更多更騎呢更經典的應徵者。近年尤甚!

但為何這帖文值得大家一讀呢?就是因為對落的50多頁回應,網友們的「精闢」留言及對樓主的批評,當中不乏撐那位見工都亳無準備的應徵者,實在令我這個在職場打滾了十多二十年的70後嘖嘖稱奇,慨嘆為何時下年青人是多麼的反智,亦confirm我跟他們是有代溝的!

除這討論區帖文,之前另有友人也分享了一些有關時下職場年青人的「經典故事」(LINK here),看過後肯定你會O晒咀!

80後已經如此,過多幾年有90後投身職場,點算?

究竟是教育制度出了問題還是冇家教之過?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蝸居的旋渦


大部分香港人無非都想安居樂業。當一個人有一個安穩既居所之後,樂業其實並不算太難。但唯獨在香港,安居的確不容易,房屋問題一直都是困擾著政府和市民大眾的一個難題。

我們以為籠屋及劏房只是流行於幾十年前,誰知到今時今日依然有價有市,以呎租計更絕不比豪宅租盤遜色,但選擇住籠屋劏房的朋友都只不過是身不由己。

公屋輪候冊上的輪候人數已經直逼20萬,但政府每年只承諾興建15,000個公屋單位,就算加到35,000個新單位一年,是不是仍然可以維持三年上樓目標呢?又其實這個目標是真還是假的呢?又有冇人問過點解係三年,唔係兩年,唔係一年呢?要盡快上樓,申請人就唯有鬥慘,家境越坎坷,上樓越快。你說這個制度是不是有病?

私樓方面,拜曾班子政府的高地價及有利樓宇「發水」政策所賜,以及政府無視私人住宅供求失衡的問題,加上內地資金湧港掃樓,因此一、二手私人住宅樓價得以重回97價,租金亦水漲船高。打工仔要上車或租樓都極為吃力,得個恨字!曾特首還勸市民按自己的負擔能力不要繾綣市區樓,可惜現在新界北、上水、粉嶺的樓價已經與市區沒甚分別,實在吹脹!

多年來,社會上「官商勾結」、「政府助長地產霸權」之聲不絕,著實不難理解。例如2010政府一方面推出加強規管地產發展商售賣一手住宅樓宇的九招十二式,還口口聲聲說要增加土地供應,但隨即拿出來拍賣的是六幅豪宅地皮。結果當年何文田地王誕生後大中細樓樓價升到ba ba聲,根本就是政府跟地產商在眉來眼去,來一招推左走右的假動作!

而回顧私人住宅單位落成量,其實在2006年後,發展商已經將以前「八萬五」時代的貨尾單位沽得七七八八,沒有新的後續供應,樓價自然乾升。政府後知後覺,要等到這兩年才開始主動推地,至少要到2014年才會有新房屋供應。如果政府早在2006年發展商賣完貨尾單位時主動拍賣土地,
便不至於有20082011年「供應斷層」的現象。小弟不是「事後孔明」,這些建成量的數據政府早幾年便能預測得到,因此這幾年樓價狂升,作為政府,責任無可推卸。

政府亦無視內地資金湧港炒樓情況,導致香港「有樓冇人住,有人冇樓住」這個可算是「既浪費又折墮」的社會怪現象。

多年來,政府不但在種種人為和外圍因素下錯過了很多穩定樓市,為市民解決安居問題的黃金時機,很多時其實都是坐視不理,甚至火上加油!巿民要千呼萬喚,三催四請,甚至要等到阿爺來到巡視業務時指指點點之後,到變成夕陽政府之時,政府先肯痛定思痛,承認政策失誤,打擊炒風,規管一手樓宇銷售,增加土地供應同復建原本恆之有效的居屋。

但一切是不是來得太遲呢?

CY上場,很多人冀盼他能夠推出有利樓市向下調整的房屋政策。小弟奉勸大家不要抱有太大希望,畢竟現時的外圍經濟下行風險甚高,形勢甚為復雜難測,斷估CY不會對樓市落重藥,以免放大一旦因外圍經濟下滑而帶來的經濟問題;而且阿爺正在倡議「大和解」,故CY也不會對地產商開大把大把的刀。我看大家仍需忍耐一段時間吧!

《特首開工喇》一書中提出了多項頗為破格的房屋政策,希望CY和新的房屋局局長能夠參考一下吧。

送上一首正正就是講述我們房屋問題的歌曲,希望大家都有共鳴喇。